再拜新篇极主臣,咏真何必更寻真。
论心十八年前事,诗律交情更可人。
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壮日民师帅,中年国典刑。
六分名郡竹,两粲使华星。
彩戏方娱侍,丹旌忽篆铭。
空馀泉一滴,万古叹清泠。
霜清石出水分流,邂逅骚人得志秋。
落日断霞增逸气,小窗低户愧英游。
苦无酒量能陪饮,只有诗盟可避愁。
此地何哉添此瑞,建章新识九牙驺。
出京才四日,雨雪日一县。
行偏淛江头,梦识庐山面。
相逢兄弟欢,莫作儿女恋。
归讲动心旌,春风摇柳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