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述志诗二首 其二

斥鴳擅蒿林,仰笑神凤飞。坎井蝤蛙宅,神龟安所归。

恨自用身拙,任意多永思。远实与世殊,义誉非所希。

往事既已谬,来者犹可追。何为人事间,自令心不夷。

慷慨思古人,梦想见容辉。愿与知己遇,舒愤启幽微。

岩穴多隐逸,轻举求吾师。晨登箕山巅,日夕不知饥。

玄居养营魄,千载长自绥。

嵇康

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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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譬朝露。世变多百罗。茍必有终极。彭聃不足多。仁义浇淳朴。前识丧道华。留弱丧自然。天真难可和。郢人审匠石。钟子识伯牙。

真人不屡存。高唱谁当和。

抄抄翔鸾,舒翼太清。俯眺紫辰,仰看素庭。凌蹑玄虚,浮沉无形。

将游区外,啸侣长鸣。神□不存,谁与独征。

婉彼鸳鸯,戢翼而游。俯唼绿藻,托身洪流。朝翔素濑,夕栖灵洲。

摇荡清波,与之沈浮。